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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路172号(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内,银双路与双塘路交汇处东南角,面向银双路有独立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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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物证

鉴定样本
作者:  来源:  时间:2015年12月02日 
  1.血液及血痕:采集手脚指、耳垂等末端血少量(仅需1滴(约50ul)即可)涂于干净的滤纸或医用纱布上,阴干后制成新鲜血痕样品。
  
  2.口腔拭子:适用于婴儿或儿童,用清水稍微漱口后,通过医用棉签轻轻擦拭口腔颊侧内壁粘膜数十次,取出自然阴干,放入干净的牛皮纸袋或信封内,于4℃冰箱内保存。
  
  3.毛发:送检的毛发必须带毛根(毛囊),拔下的毛发至少五根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