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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毒物

毒化室疫情期间工作注意事项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年08月06日 

因近期疫情发展快速变化,为保障疫情期间司法鉴定工作安全、有序开展,根据各有关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现将本科室疫情防控及工作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非必要情况下,疫区来访人员一律暂缓接待,因特殊情况急需鉴定的,送案人员需持以下材料至本中心受理案件,并存档备份。

1. 送案人员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及健康码(绿码);

2. 送案单位开具的疫情期间送案知情同意书,加盖单位公章;

3. 因疫情防控要求,送按人员不留置中心等待结果;

4. 接案及实验人员严格遵守实验室操作规范,佩戴护目镜、口罩、手套等护具,受理案件后及时清洁;

5. 接收快递包裹后喷洒酒精消毒;

6. 所有来访人员均要求保留来访记录;

7. 如接受样本为血样,要求提供被鉴定人72小时内核算检测证明;

8. 工作人员每日检查健康码状态,如发现红码及黄码务必立即向中心报告,不得隐瞒。

9. 每日到岗后先清理清洁办公区域,保持办公区域洁净。

 

法医毒物分析室

2021.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