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
scope of forensic authentication
主要接受人民法院、医疗调解委员会、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特殊情况下,可以接收
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参照医学和法医学科学理论和实践、相关卫生法规、临床诊疗常规和
其他相关规范,对医患纠纷中是否存在医疗过错行为,是否存在医疗损害后果,医疗过错
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医疗过错在损害后果中的参与程度或原因力
大小,给出法医学鉴定意见。
鉴定流程
appraisal process
1
材料接收方式receiving of appraisal materials
主要包括:被鉴定人所有病历材料(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影像学资料、医患双方陈述书、既往鉴定文书、既往医疗事故鉴定书、死亡原因鉴
定意见书等
病例材料
影像学资料
医患双方陈述书
既往鉴定文书
既往医疗事故鉴定书
死亡原因鉴定意见书
2
文证审查forensic document examination
我中心统一接收案件材料后,按照临床分科分发至相应科室医疗纠纷鉴定人手中进行文证审查并出具文证审查意见书。如涉及疑难、复杂案件,本
中心将组织人员讨论。
文审的主要审查内容包括:①案件是否属于我中心鉴定范围;②我中心是否具备鉴定该案件的能力;③送检材料是否齐全,如材料缺乏将向委托单
位以函件告知委托单位需要补充的资料;④涉及死亡案件,被鉴定人的死因是否明确,医患双方是否对所给出的死亡原因认可,如死因不确定无法进行鉴定将作出具体说明;⑤被鉴定人是否需要临床学复查检验。
《文证审查意见书》主要说明内容:①该案件是否确定受理;②如预受理,我中心举行医患双方答辩会的日期、地点;③如不受理,则说明不受理
原因;④如为条件性受理,例如案件缺乏部分材料,补齐材料后方可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则说明具体可行性事宜。
3
鉴定受理acceptance of forensic appraisal
确定为可受理的案件,医患双方根据《文证审查意见书》上载明的日期至我中心召开答辩会,听证会后决定是否受理,如受理则办理案件受理相关
手续如:签订司法鉴定受理协议书,缴纳鉴定费用及检查鉴定人等。
4
医患双方答辩会medical dispute hearing on both sides of health care
确定为预受理的案件,将会在我中心会议室举行医患双方听证会,时间一般为每周四、周五,具体以《文证审查意见书》上载明的日期为准。医患
双方答辩会要求医患双方派代表人员参加并陈述意见,答辩会后我中心根据具体情况最终决定是否受理医疗过错鉴定的委托。
5
鉴定意见书出具issue of appraisal expertise report
经医患双方答辩会确定已受理的案件,以听证会日期作为正式受理的鉴定日期,如需补充材料者,则以材料补充齐全之日算起。
6
鉴定意见书发放distributing of appraisal expertise report
鉴定意见书发放方式由案件受理时协商决定,一般情况下由我中心以快递形式邮寄给委托方,鉴定意见书正本一般为一式4份,其中存档一份。
鉴定周期
ppraisal period
1. 文证审查意见书:10个工作日内出具。
2. 鉴定意见书:一般情况下,我中心3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意见书,涉及疑难、复杂案件,经中心主任批准
后,鉴定时限可延长30个工作日。
鉴定费用:
1. 文证审查费用按照省物价局规定收费;
2. 医疗过错鉴定的鉴定费费用按照省物价局规定收费.
风险提示
Risk warning
1.鉴定意见属于专家专业性意见,其是否被采信取决于委托单位的审查和判断,鉴定人和鉴定机构无权干涉;
2.鉴定材料的真实性不属于本中心鉴定范围;
3.医患双方对鉴定意见存在异议的,可通过正常法律途径依法解决,可申请重新鉴定或鉴定人出庭作证,但不允许医、患双方到本中心作出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
4.本中心收取的鉴定费用不包括出庭费用、加急费、出诊费等,若需出庭必须提前缴纳出庭费、误工费、差旅费、餐饮费、住宿费等相关项目费用。
5.由于鉴定材料或者客观条件限制,并非所有鉴定都能得出明确的鉴定意见;
6.鉴定活动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出具鉴定意见后,鉴定费用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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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业务范围: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物证(DNA)、法医毒物、医疗纠纷及微量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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